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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学知纪 以行守纪——公司党纪学习教育“联合讲堂”第四期开讲

发布日期:2024-05-30     信息来源: 公司党群工作部     作者:白岚 郭光宇     浏览数:621    分享到:

      “请机关第二党支部韩浩同志领学《条例》第六章第54条内容。”

      “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、调动、交流等决定的如何处理?请学员踊跃作答。”

      以讲师授课、原文领学、互动问答等形式,引导全体学员带着疑问学,带着思考学。5月30日,来自公司机关、所属西安片区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、党员代表再次走进党纪学习教育“联合课堂”现场,基层各单位也纷纷开启线上模式,共同进入第四期的“学习时间”。

      今天的党纪学习教育“联合讲堂”的主讲人,是来自公司机关第二党支部的党员樊琪,他以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《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》中28条内容为授课重点,带领学员们对《条例》重新修订部分进行了系统对照学习,并就其中的重点条目,结合权威解读,采用学员原文领学形式,在原原本本学、逐条逐句学过程中,以《条例》内容的适用要点为切入口,开展深度再学习,更加明晰内容主旨和要义。同时,在边学边讲中通过对相关典型案例的列举,帮助学员有效延伸对《条例》理解的深度,在互动交流中让大家进一步深化“学与思”,强化“知与行”,真正将“纪”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      “通过参加党纪学习教育‘联合讲堂’,结合日常对《条例》的学习,更加明确了《条例》在思想上、行动上提出的新要求、新规范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要以身作则,自我约束,在实践中不断加强自我修养,把党的纪律放在心上,体现在行动上。”智引公司机关第二党支部苗思宇同志在学习后谈及体会时说道。

      以学知纪,以行守纪,一次以学促知、以学促行的党纪学习教育“联合讲堂”,在教学并行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中强化纪律意识,加强自我约束,从根本上将党规党纪印刻在心。(白岚 郭光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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