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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平公司荣获富平县“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”
发布日期:2021-03-25 信息来源:
富平公司 作者:刘宜鑫 浏览数:3419    分享到:
3月25日,在富平县社保中心召开的工伤、失业保险经办工作会议上,富平公司被富平县社会保险中心授予2020年度“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,并受到表彰。
2020年,富平公司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,社保工作在公司各级领导的正确引导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始终贯彻执行国家、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社保管理规定,切实保障职工利益,扎实工作,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工作。
该公司自觉履行缴费义务,依法依规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,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,充分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,及时把握政策方向,为公司减负,为职工牟利,2020年共缴纳各项保险2122万余元,补交养老保险退役军人17名,补缴养老保险17万余元。根据陕西省税务总局《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》,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沟通,为单位减免养老保险633万余元、减免失业保险26万余元。同时紧抓失业保险惠企政策,严格遵循失业保险管理政策要求,2020年3月经审核发放稳岗补贴资金24万余元,并将稳岗补贴全部用于技能提升培训补贴。
2021年,富平公司将更扎实地做好新一年的社会保险工作,开拓创新,锐意进取,在全面助力企业平稳有序发展、切实保障职工利益的同时,为富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(刘宜鑫)